根据《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大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办法》,经济学院已组织完成2021级经济学类学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,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期
2022年09月28日—2022年09月30日
二、公示要求
1.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2022年09月30日17:00前向学院反映。
2. 情况反映要求实事求是,真实、具体、敢于负责。如有虚假,一经查实,予以严肃处理。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。
三、联系方式
年级办公室:罗老师:电话023-67258245、邮箱451201825@qq.com
教学办公室:郑老师:电话023-67258177、邮箱408012660@qq.com
经济学院
2022年09月28日
附件:2021级经济类专业分流结果(公示)